渠县人民政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议,我局拟对渠县嘉腾碎石加工厂渠县柏亿木制品加工厂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建设内容有一个原料堆场,一个成品堆场,购置圆锥破碎机、分层振动筛、制砂机、给料机、输送设备、洗砂机及环保喷淋系统等设备,新建建筑用石加工生产线条,建成后年生产砂石约6万吨,不涉及干法作业石粉。
、废气:施工废气主要来自于基础工程项目施工、材料装卸、清扫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等。采取施工围栏,道路硬化、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2、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设备,并对其采取比较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通过合理的安排施工工序,缩短施工周期、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等措施。3、废水: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污水依托周边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4、固废: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废水:砂石清洗废水经处理后闭路循环利用,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洗车沉淀池暂存,回用于洗车,不外排。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理,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2、废气:生产车间密闭,在给料、破碎进出料口等采取喷雾措施;原料及成品堆放区设置三面围挡,原料及成品堆场定期洒水抑尘,降低卸料高度,设置防尘网全覆盖;对道路进行硬化,定期清扫和冲洗路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3、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通过合理地布局;对主要生产设备破碎机、振动筛等固定设备设置缓冲垫,进行基础减震处理,在安装连接时采取了合理的连接方式,加强车辆进出管理,禁止鸣笛,限制车速,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4、固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底泥(泥饼)暂存于泥饼暂存间,用作制砖等利用;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2000万元,以柏木料为原料,建设有1200方/a柏木指接板生产线。本次扩建工程通过“以新带老”,淘汰现有指接板生产设备及湿法除尘生物质锅炉,以柏木料为原料,以乳白胶、封边胶、油漆为辅料,建设柏木指接板生产线条,自动化喷漆生产线条,原材料烘干的木材烘干窑8间,6t/h生物质锅炉1台,95kw中央吸尘器1套及配套吸尘网。扩建达产后形成柏木指接板产量150方/a,柏木木桶50万只/a,柏木小家具20万件/a。
。2、废水: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污水及施工废水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实施工程布置;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每天22点至次日凌晨6点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和电动工具作业;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4、固废:项目施工期设备包装材料全部外售处置;施工期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二)营运期:1、废气:
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涂废气负压收集后经水帘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过滤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经中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2、废水: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户农灌。3、噪声:用噪声相比来说较低的设备,并在设施安装时采取台基减振、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措施,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定期对运行设备做检修,保持设备正常运行,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脱水污泥定期外运;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生物质燃料综合利用,废包装袋经袋装收集后外售;锅炉除尘渣、水浴时沉渣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废机油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资质的单位处置。5、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在做好防止和减少“跑、冒、滴、漏”等源头防污措施的基础上,对项目各单元进行分区防渗处理。